一:主要內容
(一)實行領導職責,確保職業安全安穩
各租借企業法人為榜首職責人,全面擔任本單位安全安穩作業,完善2014年度安全運營領導系統,層層明確安全安穩作業擔任人,簽訂職責書,職責執行到人。
(二)強化安全意識、結壯做好根底作業。
1、按《租借轎車技術辦理規則》的要求,建立健全車輛保護和修補辦理制度,施行車輛修補、查驗、整備保護、定程保護;
2、加強對經營門店、停車場、在營車輛內部環境衛生的辦理;
3、對承租人、擔保人進行身份核實和掛號,防止使用租借車輛進行非法行為。
4、確保值班到崗到位,確保通信聯絡曉暢,及時報送作業信息;
5、嚴格遵守和執行職業主管部門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和要求。
6、安全問題還涉及到車輛擋風玻璃及兩側玻璃制止廣告車貼一問題,因車輛玻璃存有車貼、會嚴重影響安全錘的效果,為了減小事端丟失,車輛玻璃制止車貼。
7、按租借車輛總數的1%預留救援替換車輛,救援車裝備2名以上救援效勞人員,車輛備有易損配件、易耗油品、便攜機具和通訊、照明等應急用品,并有序就位,托付專業救援單位或轎車修理企業進行救援效勞,訂有托付合同(協議),托付救援事項符合救援效勞的有關要求。
8、司機制止疲憊駕馭、制止駕馭車輛時接打電話、制止與乘客嘮嗑、等全部違紀行為。
(三)職責追查
各租借企業要仔細實行職責,完結以上作業使命,對履職不到位、作業不得力和未完結上訴職責規則使命,致使本單位發作嚴重職責事端,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則進行職責追查。